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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飞机对行李要求

坐飞机对行李要求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坐飞机对行李要求

乘坐飞机的行李分为随身携带行李和免费托运行李两种。随身行李规定的重量不得超过5公斤,经济舱和商务舱件数不得超过1件,体积不得超过55×40×20立方厘米; 头等舱可携带两件。超过规定的必须要办理托运。

免费托运行是有额度的。经济舱免费重量不得超过20公斤,商务舱免费重量不超过30公斤,头等舱免费重量不超过40公斤,且每件体积不得超过40×60×100立方厘米,每件重量不得超过50公斤(若超过50公斤,航空公司有权拒载)。 超过免费重量部分,收取托运费,收费标准是按照经济舱票价全价机票的1.5%/公斤。

扩展资料: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运输规则》第三十七条 托运行李必须包装完善、锁扣完好、捆扎牢固,能承受一定的压力,能够在正常的操作条件下安全装卸和运输,并应符合下列条件,否则,承运人可以拒绝收运:

(一)旅行箱、旅行袋和手提包等必须加锁;

(二)两件以上的包件,不能捆为一件;

(三)行李上不能附插其他物品;

(四)竹篮、网兜、草绳、草袋等不能作为行李的外包装物;

(五)行李上应写明旅客的姓名、详细地址、电话号码。

第四十三条 旅客的托运行李,每公斤价值超过人民币50元时,可办理行李的声明价值。承运人应按旅客声明的价值中超过本条第一款规定限额部分的价值的5%收取声明价值附加费。金额以元为单位。托运行李的声明价值不能超过行李本身的实际价值。每一旅客的行李声明价值最高限额为人民币8000元。如承运人对声明价值有异议而旅客又拒绝接受检查时,承运人有权拒绝收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运输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