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如何进行清算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做为房地产的会计最为头疼的就是土地增值税清算,这是一个复杂的工作,对于刚接触土增清算的财务人员,会觉得工作搞无头绪,不知道从哪里下手。下面小编就来分享下自己的工作经验和方法供大家参考,让大家的复杂工作变得思路清晰、井然有序。
预征为主
土地增值税以预征为主,符合条件的就要进行清算,那具体要符合哪些条件呢?小编从两个方向来讲,一个是必须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一个是税务局可以要求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
必须进行清算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必须进行清算)
1、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并已完成销售。土地增值税不是按企业来清算,是按项目清算,一个企业里可能有几个项目同时进行,有的完成了,有的没有完成,只要是完成了的项目就要进行清算。
2、整体转让的开发项目,无论竣工还是未竣工都要进行清算。
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项目。
税务局可以要求清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清算)
1、已竣工的项目,并销售完成85%以上;或者,虽然销售没有完成85%,但是剩余的可出售的建筑面积用来出租或自用了。
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已达三年了,但仍未完成销售的。
3、申请注销的房地产公司,但未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
4、各地方税务机关规定的其它情况。(一般这种情是可以和税务机关沟通后延后的)
清理收入
首先,财务工作人员要对房产的销售收入进行清理并编制表格。
如果是全部都已销售并开具发票的还好计算,那计入土增清算的收入就是主营业务收入-房屋销售收入。
如果只是部分已销售并开具发票的,那么就要清理那没有开发票房屋,哪些是自用或出租的,这部分是不用缴土地增值税的;除了自用或出租的房屋,还有一些未开具发票的房屋,有哪些是视同销售的也要征缴土增税,比如有可能是用来抵债了。
清理扣除项目
清理完收入以后,就要对可以扣除的项目进行清理。为了便于后期填制土地增值税申报表,可以把扣除的项目按以下六大类来进行分类并编制表格:
1、前期工程费
2、建筑安装工程费
3、基础设施建设费
4、公共配套费
5、开发间接费
6、利息费用
这六大类的成本费用,都必须有发票才能进入扣除项目,如果没有发票是不能进入扣除项目的。
有的房地产企业有多个项目,有些成本费用是共用的,怎么分配呢?小编整理了下分配的方法,见下图。
找证据、清资料
把收入和可扣除项目清理好后,就要开始找证据了,证明自己提供的数据真实可靠,比如收入类,如果有些是用来出租的,不用算入土地增值税收入,那么就要提供出租合同和发票。
准备税务局要求的各种资料,税务局要求你进行土增清算时就会给你一套要提供的资料清单,按清单上准备资料就可以了。
申报和审核
把数据和资料准备好以后,就可以进行填制土增清算的表了,一般税务局要求4月30日以前提交申请表,纸制版和电子版。5月1日-9月30日是税务局审核和稽查的时间。这个时间要看各地区税务局的安排,会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