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办理方法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16周岁以下证件有效期限5年;16周岁至25周岁证件有效期限10年;26周岁至45周岁证件有效期限20年;45周岁以上证件有效期限长期。
公民携带本人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区指定办证点申请办理二代身份证,初次申领缴纳制证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或丢失补领缴纳制证工本费40元,两个月取证。
办理过二代证且二代证损坏或丢失的公民可携带本人户口簿,(本着自愿的原则)到指定办证点办理。缴纳制证工本费40元,速递费22元,由办证人填写邮寄地址,省公安厅在15个工作日内按详址将成品证邮寄给办证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民到户口所在地分局办证大厅或派出所办理完二代证后,在等待领证期间如急需用证,可携带本人户口簿到市公安局指定的居民身份证办证点办理临时身份证,缴纳制证工本费10元,三天取证(节假日顺延)。
公民人在异地如未办理过二代证须本人持户口簿亲自到户口所在地分局或派出所采集图像办证;公民人在异地已办理过二代证可委托代办人代办;公民人在本地所需办证手续:办证人户口簿、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信、办证人出具的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公民因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等项变动,需要办理身份证的可按规定重新办理。年龄变更、身份证号码变动可持原身份证或有原身份证号码的医保卡、护照、档案等有效证件及新号码的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分局户政科开具《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