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现代普通家庭中,最值钱的无非就是房子,当夫妻俩感情不好闹离婚时,争得最多的一般也是房子,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这是有房产的离婚人士都关心的问题。现实中,房产产权存在着多种不同的情形,产权情形不同自然也会导致房产分割的不同。为理清错综复杂的房产分割问题,现特根据《物权法》、《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一、二、三的相关规定总结如下:
先看房产证上产权登记人是谁。根据我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不动产以登记为主,也就是说房产证上登记有谁的名字,谁对房产享有所有权。如果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那么,不管房产是婚前买的还是婚后买的,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房产只登记了一方名字,则要看购房时间及购房资金性质,这种一般有两种情形:
1、如果是婚后夫妻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买的房产,不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夫妻双方的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是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只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相关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则属于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后一种也是目前普遍存在的,即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这种情况的房产分割问题,《婚姻法》解释三特别作了规定,即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判决该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婚后共同还贷的款款项及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最后一种也是目前普遍存在的,即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这种情况的房产分割问题,《婚姻法》解释三特别作了规定,即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判决该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婚后共同还贷的款款项及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