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日起,以下四类发票全部取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今年的发票政策不断,以重庆的4月份发布的发票政策通知为例,希望大家先知晓。其他城市也有类似,请关注当地税务局政策。
(一)取消《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3联手工百元版,规格:190mm×105mm)》;
(二)取消《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4联平推电脑版,规格:241mm×177.8mm)》;
(三)取消《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3联平推电脑版,规格:190mm×101.6mm)》;
(四)取消《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1联卷式电脑版,规格:76mm×152.4mm)》
(五)
自2018年6月1日起,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将停止供应上述4种普通发票,纳税人结存的上述4种普通发票可以继续使用到2018年6月30日。
2018年7月1日起正式取消上述4种普通发票,纳税人不得再继续开具使用,并应当在2018年7月31日前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上述4种普通发票的验旧缴销手续。
(六)这四类发票取消后,要使用下面几种发票。
2018年7月1日取消上述4种普通发票后,原使用该4种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可以按规定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3联平推电脑版,规格:210mm×139.7mm)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1联卷式电脑版,规格:76mm×177.8mm)或通用定额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