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款怎么抵税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捐赠支出分公益性捐赠和直接捐赠。
公益性捐赠指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具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 业的捐赠支出。
除公益性捐赠以外的捐赠属于直接捐赠。
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具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 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颔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 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在对公益性捐赠支出计算扣除时,应先扣除以前年度结转的捐赠支出,再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在政策执行期限内, 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可继续适用上述政策。企业同时发生扶贫捐赠支出和其他公益性捐赠支出,在计算公益性捐赠支出年度扣除限额时,符合条件的扶贫捐赠支出不计算在内。
个人以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国家机 关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应纳税所得额,是指计算扣除捐赠额之前的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红十字事业、教育事业、农村义务教育、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 (其中包括新建)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在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个人通过宋庆龄基金会等6家单位,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 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等8家单位,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等5家单位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 醴,符合相关条件的,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向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捐赠,符合相关条件的,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