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烘炉的方法、时间及操作程序

烘炉的方法、时间及操作程序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烘炉的方法、时间及操作程序

  烘炉是一项重要而细致的工作,切忌急躁而不适当地加大火势。烘炉初期,炉墙和炉拱应在较低的温度下均匀地烘烤,然后缓慢地提高烘烤温度,使炉墙和炉拱内的水分逐渐蒸发,直至完全干燥。烘炉时间的长短及温升速度应根据锅炉形式、炉墙结构、炉墙更新程度及自然干燥时间的长短而定。一般工业锅炉烘炉时间为3~14天,炉墙局部更新的锅炉,其温升速度可参考表列时间和温度制定,但烘烤时间不得少于3天。烘炉温升速度以过热器出口烟温进行控制,无过热器的锅炉以第一道与第二道隔火墙之间的烟温进行控制。在最初烘炉的3~6天里,用木柴烘烤,避免局部温度过高,造成形变、裂缝等缺陷,潮湿的木柴应先烘干或与干木柴掺着使用。烘炉至第四天左右,可向燃烧的木柴上添加少量的煤,以便逐渐用煤代替木柴烘炉。其注意事项如下:

用煤烘炉以后,锅水允许保持轻微沸腾,若沸腾较剧烈,则应减小火势,同时可以适当上水、放水,来减弱沸腾程度。

烘炉期间,锅炉产生的蒸汽应经空气阀或抬起的安全阀排出。锅炉水位须保持在水位表的最低水位处,发现水位下降应及时补水。

  

在链条炉烘炉期间,须定期转动炉排,以防烧坏。

  

烘炉过程中,必须按烘炉升温规定的时间与温度掌握温升速度?不允许忽高忽低,更不允许中间中断,同时做好温升记录。

  烘炉的合格标准:

  (1)炉墙表面温度均匀,在取样点处温度达到50。C后,继续烘烤48h即为合格。在这48h内可以同时进行煮炉。

  (2)从取样点取灰浆样品,分析其中的含水率,若灰浆含水率低于2 ? 5%,烘炉即为合格。在含水率接近2 ? 5%时,可以开始煮炉。

  

  新安装的、受压部件经过大修的或长期停用的锅炉,投入运行前都必须进行煮炉。

  煮炉是在锅水中加入药剂,然后将锅水煮沸,使锅炉内金属表面的污垢和铁锈溶解、疏松和脱落,以防止受热面腐蚀、过热,保证锅炉运行时的锅水和蒸汽品质。

  煮炉可以在烘炉后紧接着进行,也可以在烘炉后期同时进行。煮炉前,应准备好药品和加药用具。

  加药量和加药方法:

  煮炉的加药量可根据锅炉内部污垢和铁锈的多少,参照表8-2的规定来决定。

  注: ①药品按100%的纯度计算。

  ②准备药品时,锅水量按最高水位时锅水容积的1.25~1.5倍进行计算。

  ③缺少磷酸三钠时,可用无水碳酸钠(NazC03)代替,数量为磷酸三钠的1.5倍。

  先将氢氧化销和磷酸三纳用水溶化搅匀,配成浓度为20%的溶液,并除去杂质。加药时,锅炉应保持最低水位,然后将配制好的溶液从锅炉上部加入锅内,也可采取锅内加药设备、碱液泵等办法往锅内加药。加药后,向锅炉内上水至最高水位。

 

 煮炉的方法:

  1.在炉膛内升起微火,缓慢地使锅水沸腾,产生的蒸汽可向空气阀或抬起的安全阀排出。

  2.调整燃烧及空气阀(或安全阀)开度。使锅炉维持在25%工作压力(5%~10%蒸发量情况下6~12h)。若在烘炉后期同时进行煮炉,可适当减少这段煮炉时间。

  3.减弱燃烧,将锅内压力降到0.1MPa,让定期排污阀逐个排污一次,并补充给水或加入未加完的药溶液。

  4.再加强燃烧,将锅内压力升到50%的工作压力,维持5%~10%蒸发量6~20ho

  5.再减弱燃烧进行降压,对定期排污阀再次逐个进行排污,并补充给水。

  6.将锅内压力升到75%工作压力,维持5%~10%蒸发量6~20h。

  煮炉期间,锅炉水位应控制在最高水位。水位降低时,应及时补充给水。为了保证煮炉的效果,每隔3~4h应从上、下锅筒(锅壳)及各集箱排污处进行锅水取样,分析锅水的碱度和磷酸根的含量,如果相差太大,可用放水方法进行调整。锅水碱度如低于1mmol/L,应向锅内补充加药。

  

煮炉标准:

  当磷酸三纳的含量趋于稳定时,说明锅水中的化学药品与锅炉内表面的锈垢等的化学反应基本结束,煮炉即可结束。

  煮炉结束后,将炉膛内余火熄灭,待锅水冷却后全部放出,并用清水将锅炉内部刷洗干净。需防止锅炉投入正常运行后因残留在锅炉内的高碱度溶液使锅水产生泡沫而影响蒸汽的质量。刷洗完毕,还需对锅筒及集箱内壁进行检查,彻底清除杂物,尤其要认真检查排污阀和水位表,以防煮炉时产生的沉淀物堵塞通道。

  检查合格后,重新向锅内上水,并升火使锅炉进入正常运行。

1.不允许将固体药品直接加入锅内,配制或往锅炉内加药品溶液时,应戴好防护用品,注意安全操作;

  

2.有过热器的锅炉,应防止碱水进入过热器;

  

3.煮炉时的升火与升压工作应执行锅炉运行时升火与升压过程中的各项规定和操作顺序(如冲洗水位表,拧紧人孔和手孔螺钉以及其他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