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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理解信用卡诈骗罪

怎样理解信用卡诈骗罪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怎样理解信用卡诈骗罪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196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有以下几种方式: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2、使用作废信用卡的;

3、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4、恶意透支的。

例如:

1、甲伪造了一张信用卡,又使用该伪造的信用卡在自动取款机上提取现金,数额较大的行为;则该行为属于“使用伪造的信用卡。”

2、乙偶然捡到一张身份证,并用该身份证骗领信用卡供自己使用,数额较大的行为,则该行为属于“使用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

3、丙趁他人不备,窃取了一张作废的信用卡,后使用此卡在商场消费了较大金额;该行为属于“使用作废信用卡。”

4、张某到银行取款时,在地上发现一张他人遗弃的信用卡,卡上写着一串密码,张某发现该卡可用,便将里面10万元人民币转到自己卡上,此行为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

5、余某向银行申领信用卡后,到商场疯狂购物,大肆透支人民币几万元,等到三个月后,银行再三催促其还款,余某仍不还款;该行为属于“恶意透支。”

在做题中,我们还需注意一些细节:

1、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该行为属于盗窃;但盗窃伪造、作废的信用卡并使用的,为信用卡诈骗。

2、持卡人利用自动取款机出现故障而大量取钱,该行为属于盗窃行为而不是信用卡诈骗罪。

3、判断“恶意透支”要注意: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期限或者规定数额透支,并经银行两次催促后超过三个月不还的,才是恶意透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