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证如何办理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去办理独生子女证,它的全称是: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怎样办理?现在将办理的条件,提交的资料和办理的程序分享一下。
办理条件:
(一)、持有《生育服务证》,只有一个未满18周岁的子女,已采取避孕节育措施,自愿不再生育的。
(二)、再婚夫妇双方合计只有一个未满18周岁的子女,已采取避孕节育措施,自愿不再生育的。
(三)、夫妻只有一个依法收养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已经采取避孕节育措施,不再生育的。
(四)、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生育的男女,在补办婚姻登记手续后,自愿不在生育并采取了有效的避孕节育措施的。
(五)、独生子女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冰河,其父亲或者母亲单独抚养独生子女的。
应该提交的资料:
1、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本人页须和首页复印在一张)1张。
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3、《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4、第一个子女身份证明,即《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本人页须和首页复印在一张)1张
5、夫妻双方近期1寸免冠相片各两张。
6、夫妻双方填写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一式两份,并经单位、户籍地村(社区)委员会核实并签注意见。
7、夫妻双方已经落实节育措施证明。
办理的主要程序:
(一)、符合办理条件的,夫妻双方填写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一式两份,并经单位、户籍地村(社区)委员会核实并签注意见。
(二)、由申领人单位、户籍地(如申领人夫妻户籍地不在同一个乡镇的,可分别在其户籍地申请领取),乡镇计生办审核,符合条件的免费发给夫妻双方各一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从发证之月起凭证享受规定的奖励和优待。
补办的程序:
办理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公民因证件遗失,损毁等原因,需要补办的,可向原办理机关提出补办申请,并提供办证后享受有关奖励优待等证明材料。收到补办申请的计生办应核实相关情况,为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及时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