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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及准保护区(概念)

什么是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及准保护区(概念)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什么是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及准保护区(概念)

1、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primary protected area of drinking watersource

指以取水口(井)为中心,为防止人为活动对取水口的直接污染,确保取水口水质安全而划定需加以严格限制的核心区域。

2、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secondary protected area of drinking watersource

指在一级保护区之外,为防止污染源对饮用水水源水质的直接影响,保证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水质而划定,需加以严格控制的重点区域。

3、 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quasi protected area of drinking watersource

指依据需要,在二级保护区外,为涵养水源、控制污染源对饮用水水源水质的间接影响,保证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水质而划定,需开展生态保护和实施水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区域。

扩展资料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 338-2018)规定了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基本方法、定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件制作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文件编制的技术要求。是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 338-2007)的修订。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07年。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包括一定范围的水域和陆域,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指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周围的地表区域。

确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的技术指标,应考虑以下因素:水源地的地理位置、水文、气象、地质特征、水动力特性、水域污染类型、污染特征、污染源分布、排水区分布、水源地规模、水量需求、社会经济发展规模和环境管理水平等。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设置应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水污染防治规划;跨地区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设置应纳入有关流域、区域、城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水污染防治规划。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官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