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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考新规实施后科目三有哪些区别

驾考新规实施后科目三有哪些区别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驾考新规实施后科目三有哪些区别

《驾驶人考试内容与方法》新版标准将于10月1日实施。新版更适应实际道路环境,更贴近安全驾驶实际。降低扣分、调整考试科目内容、增加考试点,变化虽多,但不是增加考试难度,不必着急赶"拥堵"。

科目三新增考核项:通用评判

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判为不合格。

绿灯亮起后,前方无其他车辆,行人等影响通行时,十秒内未完成起步的。

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靠边停车前,开转向灯少于3秒即转向的。

科目三新增考核项:专项评判

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判为不合格。

起步前,未观察内,外后视镜,回头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变更车道时,控制行驶速度不合理,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性道边缘超出1250px,不合格;

不主动避让优先通行车辆,行人,非机动车的不合格。

科目三新增考核项:超车

超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并会回头观察确认安全的,不合格;

超车时机选择不合理,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超车时,未回头观察被超车辆动态的,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