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降观测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建筑施工沉降观测的目的了解建筑物整体沉降的过程和趋于稳定的变化规律。
1、基准点及沉降点的布设
(1)沉降观测所采用的基准点可直接采用首级总控制网中的平面及高程控制网点。
(2)沉降观测点严格按设计图纸上确定的位置进行布设,观测点的做法按设计要求留设。第一层观测点在基础底板施工时埋设在底板顶面上,底板施工完成后进行观测;第二层观测点建议埋设在首层框架柱上,观测点设置比建筑地面高0.5米。
2、 沉降观测方法和技术指标
采用高程控制网中高程点作为基准点,沉降点监测采用二等水准观测。测站观测顺序为往测:奇数站为后-前-前-后;偶数站为前-后-后-前。返测:奇数站为前-后-后-前;偶数站为后-前-前-后。
4、监测周期
施工期间沉降观测于施工完一层结构开始观测,然后每施工一个结构楼层就进行一次沉降观测,装饰施工阶段每月观测一次。工程竣工后,移交给业主。建议业主选择有资质的监测单位进行观测,第一年内每隔2~3个月观测一次,以后每隔4~6个月观测一次,沉降停测标准可采用连续两年沉降量不超过2mm。
5、 沉降观测成果整理
观测成果计算、分析应根据最小二乘原理和统计检验原理对基点和观测点进行平差进而勾绘出各点位移变化趋势图,以便直观的了解监测点的变化趋势,为后续监测工作的制定提供依据。数据处理和分析应符合下列要求:
(1)观测值中不应含有超限误差,观测值中的系统误差应减弱到最小程度。
(2)合理处理随机误差,正确区分测量误差与变形信息。
(3)多期观测成果的处理应建立在统一的基准上。
(4)按网点的不同要求,合理估计观测成果精度,正确评定成果质量。
6、 变形观测的管理和信息反馈
(1)及时监测,反馈信息,指导施工;数据异常,加密监测,及时分析,实时调整,优化施工,做到信息化施工。沉降观测必须在监理的跟班监督下进行,观测成果需监理签字确认;不得随意降低观测频率,观测成果资料应对观测结果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及对策。
(2)沉降观测过程中,应固定线路、观测仪器、观测人员等;鉴于沉降观测资料连贯性的要求,严禁任意改用水准点和更改其标高;监测数据、资料要及时整理,及时反馈给有关人员,发现异常现象及时汇报。当测试值接近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时,要立即组织人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必要时采取果断措施,以防发生意外。沉降观测成果应及时报业主、监理、设计院用以考核建筑物的沉降情况。
7、 监测报表及报告的提交
使用正规的监测记录表格,数据应及时计算整理,并由记录人、校核人签字后上报场监理和有关部门;监测记录必须有相应的工况描述;对监测的发展及变化情况应有评述,当接近报警值时应及时通报现场监理,提请有关部门关注。工程结束时应有完整的监测报告。提交的资料:文字说明;沉降、位移监测点位置图;垂直位移成果表;时间、沉降变形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