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弃物处理的三原则是什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固体废弃物,是指人类在生产、消费、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通俗地说,就是“垃圾”,也就是没有 “利用价值”而遗弃的固体或半固体物质。固体废弃物的种类繁多,大体可分为工业废弃物、农业废弃物和生活废弃物三大类。工业废弃物,包括采矿废石、冶炼废渣、各种煤矸石、炉渣及金属切削碎块、建筑用砖、瓦、石块等;农业废弃物,包括农作物的秸杆、牲畜粪便等; 生活废弃物,即生活垃圾。
对于固体污染物,它有以下特性。
1、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如卫生填埋等需要占用大量的土地空间;
2、固体废弃物可能含有毒性、燃烧性、爆炸性、放射性、腐蚀性、反应性、传染性与致病性的有害废弃物或污染物、甚至含有污染物富集的生物,因此含有污染性;
3、固体废弃物具有资源性,固体废弃物当条件改变后,有可能重新具有使用价值,成为生产的原材料、燃料或消费物品。例如猪粪,餐厨垃圾等可以经过厌氧消化后得到可利用的沼气。
那么,固体废弃物处理需遵守的三原则是什么?那便是减量化,资源化以及无害化。
1.减量化:减量化意味采取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最大限度地合理开发资源和能源,这是治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首先要求和措施。如使用压滤机将污泥脱水,使其体积减少。
2.资源化:资源化是指对已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回收加工、循环利用或其他再利用等,即通常所称的废物综合利用,使废物经过综合利用后直接变成为产品或转化为可供再利用的二次原料,实现资源化不但减轻了固废的危害,还可以减少浪费,获得经济效益。如厌氧消化处理污水厂污泥,得到清洁能源-甲烷。
3.无害化:无害化是指对已产生但又无法或暂时无法进行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进行对环境无害或低危害的安全处理、处置,还包括尽可能地减少其种类、降低危险废物的有害浓度,减轻和消除其危险特征等,以此防止、减少或减轻固体废物的危害。对生活垃圾进行焚烧处理,降低其对环境的危害。
对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必须要遵守三原则,实现对固体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以及无害化处理,对于我国实现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