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处理怎么交税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当企业处理已经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时,对于清理收入要缴纳相应的增值税。那么要如何计算与缴税呢?
首先,计算增值税时,需要根据清理收入计税,而不是根据固定资产账面净值计税。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计税方法也是有区别的。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方法,按照3%征收率减按 2%征收增值税。如固定资产的处置收入为10万元,那么:
应缴增值税=10万元/(1+3%)*2%=2060元
对于一般纳税人,计税方法相对复杂一些,接下来分以下几种情况分别进行说明。
(1)、处理的固定资产为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处理的固定资产为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且企业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试点企业,采用简易方法,按照3%征收率减按 2%征收增值税。
(3)、处理的固定资产为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且企业已经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试点企业,这里需要根据企业纳入时间作为界定,纳入试点企业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采用简易方法,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纳入试点企业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最后再提示一点,企业在对处理固定资产收入开具增值税发票时,按照3%减按 2%征收增值税的,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只能开具普通发票。当企业放弃 “3%减按 2%征收“,改为按 3%征收增值税的,以及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的,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