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百科问答

工伤有哪些待遇

工伤有哪些待遇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工伤有哪些待遇

职工遭受工伤后,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如果经鉴定构成伤残等级的,还可以享受伤残待遇。下面分别进行介绍。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包括诊疗费、花费、住院费等各项医疗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康复性治疗费。

辅助器具装配费。如假肢、轮椅等。

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工资按职工的原工资标准,由单位按月支付。

生活护理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完全不能处理的,数额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生活大部分不能处理的,为40%;生活部分不能处理的,为30%。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伤残津贴。一至四级伤残,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五、六级伤残,单位无法安排工作的,由单位按月支付。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具体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单位一次性支付。具体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